邵财行指〔2015〕4号
区财政局:
根据湘财行指〔2015〕11号文件精神,结合你区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工作开展情况,核定你区现有在岗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 人,其中,2014年以前选聘仍在岗 人,2014年新选聘 人。对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,中央财政按照每人每年1.5万元的标准补助工作和生活补贴经费,并对2014年新选聘人员按每人0.2万元的标准安排一次性安置经费;省财政按照每人每年0.3万元的标准补助工作和生活补贴经费,市财政按照每人每年0.1万元的标准补助工作和生活补贴经费。按以上核定的人数和补助标准,现一次性下达你区2014年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财政补助经费 万元,其中2014年以前选聘仍在岗人员补助经费 万元,2014年新选聘人员补助经费 万元(含一次性安置费),相应列入你区2014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第213类01款52项“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”(经济分类科目列303类“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”)。
接此通知后,请认真落实分担经费,确保按政策及时足额发放到村任职大学生各项工作,生活补助资金。同时,请加强专项经费管理,确保专款专用。
附件:2014年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财政补助资金安排表(市辖三区)
国际米兰百度体育财政局
2015年4月14日